我校举行2015年大精设备采购专家论证工作
为规范大精设备采购, 保证采购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学校大精设备专家论证办法的规定,国资处组织开展了2015年大精设备采购专家论证。这是我校首次以校外专家为主开展的大精设备采购专家论证,各位专家对此表达了充分的认同和肯定。
2015年4月1、2日,国资处主持召开了2015年大精设备采购专家论证会,对国际演艺学院等8个部门申报的10项大精设备举行专家论证,设备估算资金达800多万元。10项设备按类别分为4组,分别举行了4场专家论证。每场论证会议根据设备金额组建3人或5人的专家组(其中1名为校内专家),邀请了西南交通大学尹至本教授等高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10位专家担任校外专家(部分专家参加两场论证),我校国资处、计算机中心领导作为校内专家参加了论证。张勇副院长出席了各场论证会议,国资处、监审处人员参加各场论证会议,申报部门、教务处等部门人员参加相关论证。
论证会上,张勇副院长阐述了大精设备采购专家论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专家论证的目的和内容,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通过论证,避免重复购置,提高设备绩效,提高设备采购资金效益,设备采购更好满足设备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急需,满足学校发展需要,为学校“三项评估”和“申大”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论证会通过陈述、提问、讨论等过程,专家组对申报购置的大精设备的可行性、必要性、配置标准及其合理性进行审核论证,特别是对设备选型、参数、配置、采购以及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论证,专家组分别形成了正式的专家论证意见。本次申报的大精设备绝大多数在总体上获得了专家认可,但也提出了不少修改、完善意见。个别设备需要提供替代方案或暂缓购置。
论证会上,各部门、院系参加人员及专家畅所欲言,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很有收获。论证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良好效果,将要采购的大精设备配置更合理,参数性能更科学,配套更完善,更加满足使用要求,能够进一步提高设备及资金效益。论证结果为下一步学校采购计划评审及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各申报部门应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和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完善设备采购方案、参数、配置,在规定时间报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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